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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他人照片涉及侵权吗?

大律师网 2024-04-05    0人已阅读
导读: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他人照片是否侵权,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如果未经本人同意并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或者隐私权,那么这可能构成侵权。

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他人照片涉及侵权吗?

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如果发布他人照片涉及到其个人信息或影响到其名誉、隐私,也可能构成对隐私权或名誉权的侵犯。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关于肖像权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照片是否网络侵权?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的照片可能构成网络侵权,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是侵犯肖像权,二是侵犯隐私权。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隐私权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中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如果在网络中未经他人同意使用其照片,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新闻报道、公共利益等),则可能构成对他人肖像权和/或隐私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责任可能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如果照片的使用还涉及到名誉权、人格尊严等其他权利,还可能触犯相关条款。

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他人照片需谨慎,必须得到本人的同意,且不能侵犯其肖像权、隐私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实际操作中,最好事先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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