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等;
2、维护家庭权益权利;
3、签字权、户口管理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房屋产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期限。具体如下: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用地、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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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