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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有什么权利?

大律师网 2024-08-29    0人已阅读
导读:户主是指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针对户主有着很多方面的处理有着权利,这意味着在面对特定情况下也需要由户主承担对应的义务。那么户主具体都有什么权利呢,大律师网小编下文为您具体解答。
户主有什么权利?

  1、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等;

  2、维护家庭权益权利;

  3、签字权、户口管理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房屋的产权一般都是多少年?

  房屋产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期限。具体如下: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用地、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以上就是关于“户主有什么权利?”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编辑:陈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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