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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算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人?

大律师网 2024-10-05    0人已阅读
导读:打人算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呢?如果是无故殴打他人的行为,有可能算寻衅滋事,达到轻伤就算故意伤害罪。故意伤人指的是伤人者明知伤人的后果还去故意伤人,带有故意性。被称之为故意伤人。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大律师网小编下文为您分析解答,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打人算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人?

  行为人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等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而打人的行为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等这类也是有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名的。

  而正常情况下的打人行为以伤情为标准,如轻伤,就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寻衅滋事行为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实施,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关于“打人算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人?”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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