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4-10-27    0人已阅读
导读: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犯罪主体为一般犯罪主体,以主观非法占有的目的,实施以盗窃行为方式的非法占有的行为。盗窃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通常指秘密地取走别人的物品,不经过物主的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行为在中国法律中被严格禁止,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成立盗窃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盗窃罪。成立盗窃罪应以非法占有目的为要件。大律师网下文为您具体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同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几次算盗窃罪?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这里的“二年内”指的是一个连续的时间跨度,而“三次以上”则包括三次。

  多次盗窃的定罪并不要求每次盗窃的数额都达到较大的标准。只要盗窃次数达到要求,即使每次盗窃的数额不大,也可以认定为多次盗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以上就是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