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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和注销的区别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6-01-22    0人已阅读
导读:吊销与注销是市场主体退出经营的两种不同情形,法律性质、程序及后果存在显著差异。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并非主体资格消亡,仍需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才算合法退出。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相关问题。
吊销和注销的区别是什么

  1. 法律性质不同

  吊销是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经营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强制行为,不以主体申请为前提,是对经营资格的强制剥夺。注销是主体主动或被动依法终止法人资格的登记程序,属于合法退出市场的正常法律行为。

  2. 执法程序不同

  吊销需经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送达处罚决定书、公告等执法流程,由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注销需主体主动申请,经清算、公示、提交材料等步骤,由登记机关审核后办理终结登记。

  3. 产生原因不同

  吊销因主体存在违法情形,如虚假注册、逾期未年检、无故停业超法定期限、拒缴罚款等。注销原因包括自愿解散、被宣告破产、营业期限届满、合并分立解散及被吊销后清算终结等。

  4. 法律后果不同

  吊销后主体仍存续但丧失经营资格,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黑名单,受限再投资。注销后主体资格彻底消亡,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对相关人员无后续限制。

  5. 诉讼地位不同

  被吊销后未注销前,主体仍可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注销后主体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无法参与诉讼活动。

吊销的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被吊销营业执照后,需按法定流程办理注销,且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首先应在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义务人未及时成立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

  清算组需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信息,同时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四十五日。

  清算期间需清理企业财产、清缴税款、结清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清理债权债务并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组成员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怠于履职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结束后三十日内,清算组需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办理注销前,需先完成分支机构注销及税务注销等相关手续。

  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企业主体资格正式终止。若拒不办理注销,相关责任人员将面临信用惩戒,企业名称也会被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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