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后,判决结果主要依据犯罪情节轻重、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综合判定,取保候审本身不会影响定罪,仅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最终判决需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办理取保候审后,法院会结合具体情节判定刑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大概率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同时处以相应罚金。犯罪情节较重的,会判处实刑拘役,并处较高罚金。根据相关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依法在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宣告刑,判处拘役三个月以下的,一般并处二千元至五千元罚金,判处拘役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一般并处三千元至二万元罚金。
如果当事人认罪认罚、主动悔过,积极配合调查,法院会依法从轻处罚,反之则可能从重处罚。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一、定罪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及2026年司法解释,以下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醉驾型: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无幅度调整)。
(二)酒驾营运型:驾驶出租车、货车等营运车辆,酒精含量≥20mg/100ml即构罪(普通酒驾仅行政处罚)。
(三)飙车/竞驶型:在城市主干道超速50%以上,或与他人互相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四)超载超速型:驾驶校车、客车超载20%以上,或货车超载50%以上且危及公共安全。
二、量刑标准
(一)基础量刑
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1000-20000元)。酒精含量每增加60mg/100ml,多判1个月拘役。
(二)从重处罚情节
1.醉驾造成轻微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
2.酒驾/醉驾被处罚后2年内再犯;
3.醉驾时搭载未成年人、孕妇;
4.在学校、医院周边道路醉驾;
5.逃避公安机关检查(如冲卡、弃车逃跑)。
(三)从宽处罚情节
1.自首、认罪认罚、主动赔偿损失的,可减基准刑20%-30%;
2.酒精含量刚达标(80-100mg/100ml)且无从重情节,可争取缓刑。
三、司法实践中的宽严相济原则
(一)不起诉与缓刑适用
1.不起诉条件:血液酒精含量80-150mg/100ml,无事故、无逃逸、非高速、无前科,且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2.缓刑条件:酒精含量180mg/100ml以下,无从重情节,认罪认罚的,可宣告缓刑。
(二)阶梯式处理体系
构建不起诉→缓刑→实刑的阶梯式处理,对情节轻微者给予改过机会,对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高的行为严厉打击。
四、特殊情形与误区澄清
(一)特殊情形
1.毒驾: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主观恶性比饮酒后驾驶更大,危险性也更高,应当从严惩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行极其严重者可判处死刑。
2.辅助驾驶: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
(二)误区澄清
关于醉驾未上路就不犯罪,这是错的。在停车场、小区道路醉驾行驶也属道路范畴。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后的判决需结合犯罪情节综合判定,最新规定进一步细化情节认定和量刑标准。危险驾驶行为不仅违法,还会危及公共安全,一旦涉嫌此类犯罪,应积极配合调查、认罪悔罪,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