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我因公司倒闭负债,急需稳定收入,应聘赵欣(负责人)的主播岗位。面试时我明确只给三个月时间,赵欣承诺有三个月保底,若赚不到钱随时可走,且承诺提供短视频拍摄支持,让我住进公司以便配合。我于8月20日开始直播,但公司严重违约:承诺月更16条视频,8、9、10三月仅发布6条,且多为搬运内容,极不专业。10月26日开会,公司突然将保底改为两个月,提成变更并增加罚款条款。事后我发现合同签订本就是两个月,且张贴的会议通知日期伪造为7月3日,明显存在欺诈套路。11月11日,我因赚不到钱且身体不适提出离职,赵欣拒绝书面解约,称一年不播才算自动解除,并威胁已起诉其他主播。李林也表示公司有损失。为防范违约风险,我于12日发函协商,13日对方强制要求我回去直播。2026年1月17日,我收到了仲裁应裁通知书。现请求律师协助,应对该公司恶意仲裁及合同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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