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我将一台服务器(购入时价值约一万元人民币)寄至宿迁某机房(公司所在地成都)托管一年,我已提前支付全年费用。对方提供网络与电力,但始终拒绝签订书面合同。服务中断:2025年中,因我本人在国外,服务器无法访问,我未再主动联系。对方在服务到期后,也未以任何方式通知我续费或取回设备。2025年9月,我联系对方要求取回服务器时,被告知因“超期”设备已被扣押,并要求我必须额外续费两个月方能返还。2026年2月,我再次要求取回,对方直接告知已在未作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我的服务器私自处理(变卖)(由于近期服务器设备涨价,我的设备已经涨价到远超一万多元)。现在诉求是归还或按照当时市价返还钱财
具体问题找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尹律师,有20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具体方案需要看到相关证据材料后再做定夺,加尹律师微信yinyuqiang007
托管方无权私自处置你的服务器,你可主张返还设备或按当前市价赔偿。没有签书面合同,无证据证明约定了超期必须续费,对方要求续费肯定不合理。可以要求返还或按当时市场价返还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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