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校大学生,入职前和实习合同中都没有告知我提出离职后需要交接满一个月才能走,现已经实习一个多月,今日提前三天提出离职请求,被老板告知必须要交接满一个月才能离职,请问有必须满一个月才能离职的规定吗,我是否提前三天就可以提出离职
建议:和老板再沟通一次,说明你的法律依据(在校实习不适用30天规定),并表示你会尽力做好这三天的工作交接。
如果老板态度强硬,你可以在三天期满后离开,保留好工资结算的诉求。如果公司克扣你应得的报酬,可以尝试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走流程可以联系我,当时入职时除了实习合同,是否还签过其他类似“三方协议”的文件?或者公司有没有给你发过固定金额的工资、有没有要求你打卡考勤?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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