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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8月份,从一家房屋中介单位租了一套2居室,月租3150元,压一付3,合同上面写着,下季度房租于30日前交付,但由于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及时交付,中介公司在未提前提醒的前提下,直接索要6300元违约金?请问,是否符合现行标准,合同有诸多霸王条款,不知合同是否有效?

北京-朝阳区 发表于:2014-10-20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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