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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前签了份声明。大概内容是要做满三个月才有工资发放,如不到三个月中途自离或者被辞退要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当培训费。其余按劳动法算。 现在我现在已经上班一个月了,做不来想走,公司不给工资,说抵培训费。公司这样下套对吗?我该怎么做才能要回点工资。

广西-玉林 发表于:2016-07-29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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