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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建滨海新区,本人所开的饭店位于拆迁红线范围内,是租的民房,土地证超标,有营业执照,国税证,三项电是饭店的户名,拆迁办没任何补偿,房东只退余下的半年房租和装修费合计5万元,我能维权吗?

福建-福州 发表于:2017-07-0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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