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甲乙二手房交易交易过程中原房东(甲)同时也在进行二手房购买,交房抵押完成后银行贷款已下放,按合同应该三天之内交房,但甲以乙方在贷款时征信问题换银行延迟放贷为由,导致甲在买其他房子的时候新签合同多交税,现在仍未交房(已有一个月),乙能否主张自己的权利?
发表于 2018-05-0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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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律师呀,我想问下交房的时候不给我发票怎么办,他们说跟房产证的时候一起拿 合理吗
消费维权2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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