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工作内容就是通过58同城,美团这类的网站找寻客户的电话,微信,和照片等信息,然后搞一个评比链接,加对方好友,然后发给对方,链接里面含有充费渠道。我们工作内容就是找这些人信息,加这些人好友,然后搞评比链接,然后发给他们,但是从头到尾不会说让他们充钱,然后有的人为了排名和奖品会自己充钱,我们的工资就是拿他们充钱的提成。这样的工作是违法的吗?这样我是在犯罪吗?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工作40岁怎么补偿我?前几年我一直被公司放假补偿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工程建筑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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