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6-04-21
一、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徐某(原公司股东)与被告广西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孙某发生合同纠纷。原告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退还投资款45万元及赔偿律师费2万元。
二、 法院查明事实
股权转让背景:2023年8月,被告孙某收购公司全部股权,原告作为原股东(持股30%)退出。
协议约定:双方签订《退出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方分期退还原告投资款共计95.7万元。
违约情况:被告方仅支付50.7万元,剩余45万元未按期支付,构成违约。
三、 法院裁判结果
退还投资款:被告广西供应链有限公司、孙某向原告徐某退还投资款45万元。
责任承担:孙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其他诉求:因合同未约定律师费承担,法院驳回原告要求赔偿律师费2万元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