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有没有赔偿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到底有没有赔偿,关键在于公司的辞退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这在法律上叫作过失性辞退,公司一分钱都不用赔。
要构成合法的过失性辞退,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且已向劳动者公示。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或未告知员工的规定,不能作为辞退依据。
第二,员工的违纪行为必须达到严重违反的程度。轻微的违规,如偶尔迟到,通常不构成严重违反。只有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才能触发无赔偿辞退。公司在作出辞退决定前,还应将理由通知工会,这是法定程序要求。
如果公司拿不出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的行为够不上严重违反,那么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工作满一年赔两个月工资,上不封顶。
劳动者被辞退后,如果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可以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需提供辞退通知书,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公司举证不能的,仲裁委会支持劳动者的赔偿金请求。
二、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罚款合法吗
公司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罚款,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有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才能实施。企业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对员工实施罚款的主体资格。
早年间部分地方性法规曾赋予企业一定的罚款权,但随着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这一权力已被逐步取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罚款本质上属于一种经济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有些公司会在规章制度中写明违者罚款多少元,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罚款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罚款条款排除了劳动者获得足额工资的权利,属于无效条款,不管怎么写都没有法律效力。
即便员工确实存在违纪行为,公司也不能用罚款的方式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以罚款名义扣除员工工资,属于违法克扣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全额补发。
实践中不少公司把罚款包装成乐捐,捐款等名义,实际上换汤不换药,仍然属于违法扣款。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查实后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补发。公司拒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追回被扣款项。
三、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扣工资吗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能不能扣工资,答案是要分情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随意克扣。但法律也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合理的工资扣减。
第一种合法情形是绩效考核未达标。绩效工资本身就属于浮动部分,考核不合格导致绩效工资减少,属于工资结构的正常调整,不算克扣。第二种情形是员工缺勤。根据按劳付酬原则,员工未提供劳动的时段,公司可以不支付工资,这不属于扣工资,而是不付工资。
第三种情形是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从工资中扣除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超过这个比例的扣款属于违法。
迟到早退的扣款在实务中被广泛认可,前提是公司有合法有效的考勤制度,且扣款金额合理。迟到一次扣二十元与不付缺勤时段工资性质不同,但只要比例适当,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违法克扣。如果迟到五分钟就扣半天工资,明显比例失调,属于违法。
公司扣工资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同样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未经合法程序的规章制度不能作为扣款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付的,还需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应保留工资条和银行流水,作为日后维权的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