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出狱后还有养老金吗?
公职人员判刑出狱后通常丧失养老金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公务员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这意味着其公职身份终止,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均不保留,刑满后需以普通公民身份重新参保。
企业职工与普通民众的养老金权益则分情形处理。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刑满后按服刑前标准恢复发放并参与后续调整;若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监外执行,则继续发放养老金但不参与调整。
对未退休的企业职工,服刑期间养老保险暂停缴费且不计入缴费年限,刑满后需补缴至满15年方可领取养老金。
若退休人员因违法违纪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且退休后被判刑,刑满后将按降低后的岗位等级确定养老金标准。
服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继承,但遗属不享受丧葬补助金等待遇。
被判刑出狱后还能领社保吗?
一、服刑期间社保待遇的暂停规则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服刑期间劳动者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服刑期间暂停计算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保留但不计息。
医疗保险:服刑期间无法使用医保报销,个人账户余额暂冻结。出狱后,若继续参保,可恢复医保待遇。
二、刑满释放后社保待遇的恢复条件
刑满释放后,社保待遇的恢复需满足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若服刑前已参保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刑满释放后,若继续缴纳医保费(如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未继续缴费的,仅保留个人账户余额(如有)。
判刑出狱后的养老金与社保权益,本质是法律对特殊群体生存权与社会秩序维护的平衡。公职人员因身份特殊性承担更严格的后果,而企业职工与普通民众的权益恢复则体现法律对改过自新的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