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翻旧账指责对方的错
如果每次吵架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翻旧账,提对方以前犯的错误,那样子对你们的婚姻是很不利的,聪明的人要向前看,过去的就过去了,把以后的每一天过好,把以后跟多的快乐掩盖曾经的不愉快,那样会让你们的婚姻越来越幸福。
2、经常冷战
家庭冷战,也会让婚姻慢慢失去。是婚姻的慢性毒药,婚姻中夫妻双方的不理不睬,互相冷战是婚姻破坏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旦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导致婚姻战争的爆发。
3、婆媳关系
虽然男人在家人的祝福声中和女人走进了结婚的殿堂,但是男人永远不会忘记生养他的另外一个女人。很多女人认为和男人结婚了,男人就应该是自己的,这是大错特错。很多女人和自己男人的母亲和妹妹争夺情感,为此上演千年不变的婆媳大战,弄的男人痛苦万分。
4、动不动就说离婚
结婚是一种承诺一种责任,离婚是不能轻易说出口的,不要觉得这两个字就是随口一说,时间长了,就变的真实了。一旦变得真实,婚姻危机就来了,所以夫妻间不能像未婚前说分手一样,轻而易举说出来。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指如下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9.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10.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确定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确定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是起诉离婚非常关键的因素之一。如果只有感情矛盾或者普通感情问题,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只会驳回起诉,然后让你回去考虑或者等待。
二、是否分居满两年以上
夫妻双方是否分居满两年以上,也是法院严格调查的标准之一。要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的确是夫妻感情破裂,长时间处于分居状态。分居达到两年以上者,才符合法律标准。
三、分居期间是否有生活来往
法律规定夫妻在分居期间,没有行夫妻之事,没有夫妻之实,没有履行夫妻义务的,才符合离婚标准。若是分居不分家,或者其他方式的分居皆不被法院支持。
以上几种请都符合标准的,可以准备诉状到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