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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可以取保候审吗?异地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2020-12-17
导读:取保候审是针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异地可以取保候审吗?异地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异地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因关系到取保后的执行管理,异地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异地取保的难度要大。

异地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异地取保候审流程是怎样的?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书面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等提交申请;

  2、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不同阶段受理申请;

  3、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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