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货车超载
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提示:
①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②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都是我国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一种,但是在其经营性质等方内面有区别,它们的区容别为:
1、性质不同。营运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在使用性质一栏载标明了营运。非营运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在使用性质一栏标明了非营运。
2、所需政见不同。营运车辆需要在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非营运车辆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3、对驾驶员要求不同。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了需要能够驾驶该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外需要办理从业资格证。而非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员仅需要能够驾驶该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即可。
3、缴费不同。营运车辆需要向运输管理部门定期缴纳运管费;而非营运车辆不产生任何运输管理费用,即不向运管部门缴纳运管费。
4、经营合法性不同。营运车辆可以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非营运车辆是不能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