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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

2022-06-28
导读:人民法院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审批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是需要当事人主动履行的,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判决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现在就跟随大律师网的小编来一起往下看了解一番。

判决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1、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通常会给被告一定的履行期限,如果判决书生效后,也过了履行期限,被告仍然无动于衷的,此时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应当申请强制执行,避免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

  2、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可查询相关财产、提供有关线索。法院会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财产信息。不过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就是考虑实务当中财产申报的不周全性以及各地系统可能有别,系统查询为无的不代表实际为无。

  3、善用申请人所享有的权利,对被申请人采取相关措施。比如前面提及的被执行人穿金戴银,却说没钱还,申请人可以请求法院拘留。还有常见的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皆可视情况主张。

  4、如果发现有恶意转移财产,可撤销,也可追究拒执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

  关于执行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解答的问题资料,欢迎阅读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大律师网在线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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