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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未交社保怎么补偿?试用期辞退员工未缴纳社保如何维权?

2022-07-01
导读:大家都知道,进入一个公司工作,用人单位是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但有些公司没有,而且还辞退员工,那么被辞退未交社保怎么补偿?今天就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的步伐一起来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

被辞退未交社保怎么补偿?

  1、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2、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一年按一个月月平工资计算,不足半年按半个月计算,半年多不满一年也按一个月算。

  3、没提前30天通知辞职,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辞退员工未缴纳社保如何维权?

  员工在发现企业未及时缴纳社保时,应该先向企业协商补缴社保问题,若企业拒绝,劳动者可以向企业所在的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反映,让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但是企业若未及时替员工缴纳社保,则会需要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社会群体中很多人群对于法律常识是有欠缺的,常在劳动关系中不能取得应有的回报,这是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劳动者在出现劳动纠纷时可以采取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有效解决,一切合法权益应该受到平等的处理和反馈。

劳动者的维权方式

  (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三)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四)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被辞退未交社保怎么补偿?”等问题的解答,欢迎阅读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大律师网在线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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