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罚款员工是不合法的,公司对员工没有罚款的权利,罚款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手段之一,而公司不属于行政机关,所以是不能对员工罚款的。若公司确实无缘由对员工做出了罚款的行为,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说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
1、提起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冲裁追究用人单位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追究用人单位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罚款的,如果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