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证是不能办理公证的。房产的买卖是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标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进行交易、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交公证申请时公证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可以去公证,但公证的内容只能是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对房屋合法性进行公证。我国法律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合同等公证事项。
2、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时,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公证的内容只能是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对房屋合法性进行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没有房产证,满足其他法律规定的提取条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流程为:
1、到所在单位开具提取证明;
2、携带上述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