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劳务工工伤该怎么赔付?

2023-02-02
导读:劳务关系中是由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建立的一种合同关系,而劳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人身伤害的情况,是要赔偿的。那么劳务工工伤该怎么赔付?劳务工工伤应该找谁赔偿?劳务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三个问题就让大律师网的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吧!

劳务工工伤该怎么赔付?

  劳务工出现工伤事故,接受劳务的一方应该及时赔偿给劳务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确定赔偿的数额和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劳务工工伤应该找谁赔偿?

  首先,遭到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以先根据法律规定,确认是否属于工伤。而按规定,员工工伤主要包括以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次,根据以上,确认可以认定工伤的,主张工伤赔偿时按以下处理:

  1、向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派遣单位有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当员工受伤时,应该由派遣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协助调查核实工伤的事实。所以,员工在工作时间、场所或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应该第一时间接受治疗并申请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工伤认定。

  2、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的补偿办法不能对抗被派遣劳动者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工伤补偿的权利,因此,当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索赔。

  3、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当派遣员工受伤后,若用工单位有责任的,也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双方或三方对赔偿协商不成,或是对方互相推诿,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务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点,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欢迎前往大律师网进行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最新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