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故意毁坏财物罪来说,属于结果犯。特别是没有出现量刑情节的,就不会处以刑事处罚。但这并不是说行为人不会受到任何的处罚。在这种情况下,是会给予行政处罚的。因此,故意毁坏财物能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如果行为人故意毁坏财物的价值较大、多次毁坏财物或纠集数人毁坏财物,就可以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由于已经犯罪,法院就会进行审理,处以相应的刑罚。这时候,就无法调解了。因此,故意毁坏财物不一定可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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