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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低保2020每月多少钱?亳州市低保办理流程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20-11-23    100人已阅读
导读:安徽省亳州市2020年提高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升至628元/人/月,该标准从7月起执行。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亳州市低保政策”的相关内容,那么,亳州市低保2020每月多少钱?亳州市低保申请条件有什么?亳州市低保办理流程有哪些?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亳州市低保2020每月多少钱?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亳政秘〔2020〕56号)

  为切实保障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28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817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500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人/月。

  调整标准从2020年7月起执行,所需资金在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

亳州市低保申请条件有什么?

  根据2020年6月30日发布施行的《亳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办法》(民社救字〔2020〕3号)

  第三条 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指标主要由共同生活家庭人口状况、家庭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状况、家庭支出状况4项指标组成。

  第四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且共同生活的成员;虽然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但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和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成员。具体包括:

  1. 配偶;

  2. 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 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 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 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3. 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员。

  第五条 低保家庭收入是指该家庭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第十条 低保家庭财产主要是指低保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所拥有的不动产和动产情况。对于维持家庭生产生活必须的财产,可以在认定时予以适当豁免。

  第十三条 对于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超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在计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刚性支出的自负部分。

  第十四条 因病支出指因重病、长期生病等产生的有据可查的自负医疗费用。因病支出的自负部分,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规定执行。申请因病支出型低保的,提出低保申请之月前 12 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第十五条 因学支出指本科学历及以下的在校学生发生且由家庭自负(扣除各级政府各类救助补助、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刚性支出费用,因学支出的自负部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在校生学费、住宿费、交通费实际支出凭证认定。

亳州市低保办理流程有哪些?

  申请→受理→审核评议→公示→审批→发证→资金发放

  申请:申请人登录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谯城厅,选择区民政局《城乡低保申请》事项,按要求输入信息办理;或到村(社区)、其它代办点申请办理;

  受理:乡镇(街道)接到申请后,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及时告知当事人;

  审核、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入户调查人员每组不得少于二人,并上传入户调查照片(入户调查人员和申请对象在申请对象长期住所前合影)。调查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并上传民主评议现场照片和评议记录;乡镇(街道)在申请人村(社区)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低保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对结果等相关报区民政部门审批。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重新公示;

  审批:谯城区民政局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低保证,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公示有异议的,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重新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发证:制证后送达申请人;

  资金发放:①补助金额按当年规定标准及户人口计算; ②低保金按月发放到申请人一卡通或社保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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