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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生孩子可以离婚吗?

大律师网 2022-08-08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生活当中,相信大部分家庭都渴望孩子的到来,但是也有一些人奉行的是“丁克主义”,即不生孩子。如果,在一段婚姻关系当中,女方不愿意生孩子的话,男方可以以此要求离婚并且索要赔偿吗?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女方不生孩子可以离婚吗?

  可以的。

  在我国离婚和结婚都是自由的,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话,女方不愿生孩子不一定会被看做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这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不生孩子侵犯了男方的生育权吗?

  没有侵犯男方的生育权。因为在我国男女双方是平等的,女方可以选择生孩子,也可以选择不生孩子。所以,女方不愿意生孩子并没有侵犯男方的生育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女方不生孩子离婚需要赔偿男方吗?

  女方不生孩子也不需要赔偿男方。

  因为女方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不生孩子并没有侵犯男方的生育权,所以并不需要赔偿男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女方不生孩子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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