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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家属同意就行做手术吗?

大律师网 2023-06-25    100人已阅读
导读:医院在紧急情况下,未取得家属同意是可以做手术的。以下是大律师网法务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大律师网法务给出的具体意见。

未取得家属同意就行做手术吗?

  为了更好的保护患者的权益,在患者遇到生命垂危的等紧急情况时,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可以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知情同意权】:

  医务人员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使他人重伤、死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知情同意权】: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第四条【知情同意权】: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学职业道德规范,依法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尊重患者的自主权,保护患者的人身权、健康权和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知情同意权】: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行使知情权被阻止了要怎么办才好

  若是医院隐瞒的信息没有对患者的病情产生不利或危害,依然隐瞒的,是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医患双方可以自愿进行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院是必须保证患者的知情权的。医护人员应当让患者明白自己的病情、检查项目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知情同意权】: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知情同意权】: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知情同意权】: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未取得家属同意就行做手术吗?”的几种情况介绍,希望能够给您一定的帮助,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还请同大律师网的律师进一步沟通,我们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给您最适宜的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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