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制裁手段,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针对在诉讼活动中出现的妨害诉讼程序的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措施,同样具有惩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它不具有惩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