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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彩礼钱要退给对方吗?

大律师网 2023-10-18    100人已阅读
导读:彩礼钱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是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的金额和内容因地区、社会背景和文化背景等因素而异。在一些贫困地区,彩礼可能比较低,而在一些富裕地区,则可能会达到较高的金额。不过,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彩礼钱在城市中逐渐被取消,但在农村和一些传统地区仍然存在。接下来大律师网法务将在本文将为您介绍“离婚了彩礼钱要退给对方吗?”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了彩礼钱要退给对方吗?

  离婚彩礼钱是否需要退给对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时,彩礼应该退还给对方。

  然而,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同居生活,或者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时间较长,或者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那么彩礼原则上不应再退还。

  此外,如果因为彩礼的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或者夫妻双方并未共同生活,那么法院支持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陪嫁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陪嫁是否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那么陪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陪嫁是在婚姻登记前赠送的,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该财产有特别约定,则按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是关于“离婚了彩礼钱要退给对方吗?”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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