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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可以查阅复制的范围包括哪些?

大律师网 2023-11-15    100人已阅读
导读: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那么股东知情权可以查阅复制的范围包括哪些?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股东知情权可以查阅复制的范围包括哪些?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通常包括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其知情权仅限于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

  然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可能还包括查阅会计账簿。不过,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只有在公司拒绝提供查阅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书面答复,或是股东提起诉讼时,法院才会支持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权利: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等。

  2、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义务:

  1、股东负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的义务。

  2、遵守公司章程。

  3、不得抽逃出资。

  4、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5、依法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以上是关于“股东知情权可以查阅复制的范围包括哪些?”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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