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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上班时受伤属于工伤吗?

大律师网 2024-01-11    100人已阅读
导读:暑假工是指在暑假期间从事临时工作的学生群体。这些学生通常会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兼职工作,以赚取生活费、增加社会经验或者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做准备。那么暑假工上班时受伤属于工伤吗?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暑假工上班时受伤属于工伤吗?

  暑假工上班时受伤不属于工伤。暑假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由于暑假工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并不具备正式员工的权益,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如果暑假工在工作中受伤,只能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处理,而不能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很多种,以下是其中一些常见的情形:

  1、非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如果伤害发生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并且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那么可能不属于工伤。

  2、健康问题:如果员工的疾病或受伤不是由于工作引起的,那么可能不属于工伤。例如,患有心脏病或因个人健康问题而摔倒等。

  3、醉酒或吸毒: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饮酒或吸毒,并因此而受伤,那么这通常不被视为工伤。

  4、自残或自杀:如果是员工自己故意造成的伤害,通常不会被视为工伤。

  5、违反安全规定:如果员工违反了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或操作规程,并因此而受伤,那么可能不被视为工伤。

  6、个人疏忽:由于个人的疏忽或失误造成的伤害,例如滑倒或绊倒,可能不会被视为工伤。

  7、外部因素:天气突变、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伤害可能不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以上是关于“暑假工上班时受伤属于工伤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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