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表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养子女是可以与亲生子女结婚。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虽然这里的血亲仅指自然血亲,但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属于拟制血亲,也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自然血亲,所以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不可以结婚,除非养子女已经和养父母解除扶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