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不能直接注销公司。注销公司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各股东的共同商议,得到各股东的同意才可以注销公司。被注销的公司必须对股东支付相对应的财产赔偿。
如果联系不上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注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予以受理:
1、连续两年未召开股东会或管理层会议,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
2、股东表决时未达到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连续两年未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公司存在严重的内部管理障碍,如股东大会机制失效、无法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有效决策、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等,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人注销公司需要完成以下手续:
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3、注销国、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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