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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大律师网 2024-03-15    100人已阅读
导读:证明自己的文化素养、经济条件等基本条件更优于对方,证明对方存在恶习,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不能生育,证明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发展。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1、证明自己的文化素养、经济条件等基本条件更优于对方,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能健康成长。

  2、证明对方存在恶习,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3、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不能生育。

  4、证明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子女抚养权归父亲的情况有是什么?

  子女由父亲抚养的情况有: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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