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谁?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一是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具有管理职能的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如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人员,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犯罪经过一定的期限不再追诉。但这一期限并非固定不变,会因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不同而有所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的具体期限,即“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职务侵占罪,其法定刑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中有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分两种情况:(1)对于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的,追诉时效为五年;(2)对于数额巨大,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上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职务侵占罪及其量刑规定。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主要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具有一定职务或职权,能够接触到单位财物,并有机会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占有行为的人员。对此类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秉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法惩治,以保护各类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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