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疗纠纷不一定必须做过错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在诊疗活动中,如果因为以下情形之一导致患者受到损害,那么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这些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在这些情况下,医疗纠纷不一定需要做过错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投诉医院的电话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卫生部服务热线:12320,这是一个全国统一的卫生热线,可以提供医疗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
2、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也可以接受投诉,具体电话可以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另外,如果涉及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还可以向以下机构投诉或举报:
1、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可以处理医疗纠纷和投诉。
2、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可以协助解决医患矛盾。
3、人民法院:如果医疗纠纷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
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等学术性和行业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以上是关于“2024医疗纠纷是否必须做过错鉴定?”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