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抓捕后,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并且经过办案机关决定的,就还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正常情况,能不能办理主要取决于有没有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跟网络追逃是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如果抓捕地是主要犯罪地,或与原籍法院相同,那么是可以就地处理的。但如果是异地,那么就需要交给原籍法院或主要犯罪地法院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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