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不属于民事行为,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以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一种民事行为,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应当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不得采取任何违法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和羁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或者妨碍侦查。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对犯罪嫌疑人的长期羁押。
羁押则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关押、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者妨碍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羁押是一种常见的强制措施,但并不意味着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长期关押。
因此,刑事拘留和羁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联系在一起,但它们在性质和目的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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