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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离婚时能分财产吗?

大律师网 2024-08-13    100人已阅读
导读:上门女婿,是一种民间的习俗,一般指女儿的丈夫,有时婿也能指丈夫。上门女婿在法律定义上叫入赘,与女人嫁入男方家一样,都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关于“上门女婿离婚时能分财产吗?”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门女婿离婚时能分财产吗?

  上门女婿离婚时能分财产。上门女婿作为夫妻财产的所有权人之一,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房子是女方全款买的离婚可以分吗?

  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女方名下,则离婚时房产归女方所有;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离婚时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是关于“上门女婿离婚时能分财产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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