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的女婿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父母家。迁户口需要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或公安局户籍科)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迁户口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科,提交相关证件并填写申请表格。
2、提交申请后,户籍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包括核实身份信息、审查迁入地的接收条件等。
3、审核通过后,户籍管理部门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4、持准予迁入证明,前往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科办理迁出手续。
5、办理迁出手续后,持原户口簿和准予迁入证明等相关证件,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科办理迁入手续。
6、办理迁入手续后,户籍管理部门会更新户口簿信息,并将新的户口簿发放给迁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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