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行为是指证券、期货交易领域中知晓内幕信息之人,或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此类信息者,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另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信息尚未对外公布之前,进行买入或卖出现券,以及涉及该类内幕信息的期货交易等相关活动。
根据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向证券监管部门反映证券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其进行调查处理。
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证券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并进行赔偿。
如果构成犯罪,投资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向刑事司法机关报案,要求对证券公司进行刑事追究,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增强风险意识:应时刻保持警惕,了解常见的欺诈手段,如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股价等,以便及时识别潜在的欺诈行为。
深入调研:在投资之前,应对目标公司进行深入的调研,包括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了解其业务模式、分析其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等,以判断公司的真实价值,避免被虚假信息所误导。
密切关注:应密切关注监管机构如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市场违规行为的公告,了解哪些公司或个人存在违规行为,从而避免投资这些风险较高的标的。
正规渠道:应选择正规的证券公司和投资平台进行交易,以降低遭遇欺诈的风险。正规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应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设定合理的投资目标、分散投资组合、设置止损点等,以便在遭遇欺诈行为时及时止损,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