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根据具体原因分析:
若因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的过错造成手术失败,属于医疗事故,二次手术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承担。
若手术失败并非因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的过错,而是由于正常治疗中的可能或不确定因素导致,则二次手术费用应由患者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医疗事故中,患者因医疗事故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应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患者通常无需承担这些费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起诉出结果的时间因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异,通常一审期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从起诉到审理再到判决,各个环节按法定程序进行,具体时间无法确定,可能会随着案件复杂程度的提升而延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