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费承担的基本原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则,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这一原则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及承担相关费用。
(二)合同约定优先
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维权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则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将依据合同条款支持守约方的主张。此类约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1.条款明确性:合同中需直接写明律师费字样,而非模糊表述为维权费用或其他费用。
2.费用合理性:律师费金额需与案件复杂程度、标的额大小及当地律师收费标准相符。
3.支付节点清晰:合同可约定律师费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或与借款本金一并支付。
(三)法定例外情形
在无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法律仅在特定领域规定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的,债权人通过诉讼撤销该行为产生的律师费,可全额向债务人主张。
2.恶意诉讼或拖延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干意见》第22条,败诉方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履行义务等行为,造成对方直接损失的,法院可支持对方关于赔偿律师费的请求。
(四)2025年司法实践的新趋势
1.调解中律师费承担的灵活性: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双方可协商律师费分担方案。
2.小额诉讼中律师费的简化处理:对于标的额较小(如5万元以下)的借款纠纷,法院可能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援助或自行应诉,以降低维权成本。
3.网络借贷的特殊规则:在P2P网络借贷纠纷中,平台服务协议约定借款人违约时承担出借人律师费,法院可能依据该约定判决借款人承担费用。但需注意,平台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加重借款人责任。
打官司输了要给对方律师费吗,这一问题答案并非绝对,核心取决于双方是否存在明确约定及案件具体情况。
谁败诉谁承担并非普遍适用的法定原则,而是以谁请律师谁付费为一般规则。借款合同中未就律师费承担作出约定,即便一方败诉,也仅需承担案件受理费等法定诉讼费用。
无需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因为律师费属于当事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自愿支出的成本。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则败诉方需按约定履行。
此外,2025年司法实践中更注重对过错方的规制,一方存在恶意违约、欺诈或滥用诉讼权利等明显过错行为,导致对方产生律师费。
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法院也可能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判定过错方(通常为败诉方)承担对方合理的律师费,不过此种情形需结合案件具体证据综合判定,相对较为少见。
借款律师费可以让被告承担吗,关键在于原告是否具备充分的依据,主要分为约定依据和法定依据两种情形。
从约定依据来看,出借人作为原告,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被告)明确约定,如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导致出借人通过诉讼追讨的,出借人支出的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
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合法有效的,出借人可在诉讼中主张由作为被告的借款人承担律师费,法院通常会支持该合理诉求。
从法定依据来看,不存在合同约定,但出借人行使撤销权等法定权利时产生律师费,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作为被告的债务人承担。
此外,能证明被告存在恶意拖欠、转移财产等严重过错行为,且律师费系实现债权的必要合理支出,并提供律师费发票、代理合同等充分证据,部分地区法院会基于公平原则酌情支持由被告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
需要注意的是,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需确保费用合理且与案件直接相关,否则即便有约定或法定情形,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也难以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