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未礼让行人的处罚延续了记分与罚款并行的模式,具体扣分罚款标准需结合违规情形判断,核心依据仍是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免罚情形,区分了不同场景下的礼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2026年新规的核心变化在于明确了五种免罚情形,解决了以往车主让与不让的两难困境,这些免罚情形的前提均为确保安全,并非允许加速抢行。
一、行人明确示意让行时,车辆可通行
如果行人站在斑马线一端主动做出让行手势或后退让行动作,表明暂时不打算过马路,车辆正常通行不会被处罚。
二、行人未进入行车道时,可谨慎通过
行人仅停留在中央绿化带或安全岛等安全区域,未表现出立即过马路的意图,车辆可减速谨慎通过。但只要行人踏入行车道,车辆必须立即停车让行。
三、行人闯红灯过街时,车辆无礼让义务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过马路,车辆无需礼让,但必须减速观察,确保安全,建议车速降至三十公里/小时以下,避免发生碰撞。
四、行人非斑马线横穿时,车辆无需礼让
礼让行人的法定义务主要针对斑马线区域,行人在无斑马线路段随意横穿马路,车辆无法定礼让义务,但需注意避让保障安全。
五、行人中途停止或折返时,可缓慢通过
行人已开始过马路但中途停下或突然折返,车辆在明确判断行人无继续通过意图后,可缓慢通过,无需持续等待。
需要明确的是,新规的免罚情形需满足安全前提,车辆在符合免罚情形的情况下未确保安全引发事故,仍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部分地区明确此类违法行为不适用首次违法警告或轻微免罚规定,车主需严格遵守规则,避免侥幸心理。
事故发生后,车主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凭借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证据向相关部门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礼让行人通常记3分罚20至200元,新规明确五种免罚情形但需确保安全。车主应熟悉礼让标准和免罚边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遇处罚异议可依法申诉,规范驾驶既能避免处罚也能保障行人和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