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案审查
出借人起诉需提供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及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如发现借贷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裁定驳回起诉并移送相关机关。被告对债权人资格有异议且有依据的,法院审查后可驳回起诉。
2. 庭前准备
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需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不提交也不影响审理。组织证据交换确定争议焦点,提前三日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地点,根据案情适用简易或普通程序审理。
3. 开庭审理
庭审含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环节,双方举证质证。法院会严格审查借贷原因、款项交付等事实,判断是否为虚假诉讼。调解是必经程序,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则依法审理并判决。
4. 裁判与救济
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作出裁判,认定借贷合同效力需符合《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内上诉,裁定书送达十日内上诉,二审裁判为终审结果。
5. 涉嫌犯罪处理
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已定罪,民间借贷合同不当然无效,法院依法律规定认定效力。担保人以此主张免责的,法院结合合同效力和过错程度确定责任,基本事实需以刑事案件结果为依据的,中止诉讼。
1. 固定证据
收集完整债权凭证、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证据,明确借贷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约定等关键信息。没有债权凭证的,需通过转账记录结合催款记录形成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及欠款事实。
2. 非诉协商
主动与借款人沟通协商,签订书面还款协议明确分期还款计划及违约责任。也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降低维权成本。
3. 提起诉讼
协商无果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中需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充分提交证据支撑诉求,诉求需明确本金、合法利息及逾期还款责任。
4. 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仍不还款,在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提供借款人财产线索,法院可冻结划拨资金、查封拍卖财产,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暂无财产的可终结本次执行,发现新财产再恢复执行。
5. 保障合法利息
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款,约定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主张利息需在诉求中明确计算方式,提供约定利息的证据,确保利息主张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