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券薅羊毛并非必然违法,其行为性质核心取决于薅羊毛的方式和主观目的,正常依据平台公开规则领取并使用优惠券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而通过欺诈手段利用平台漏洞套取优惠的行为则可能构成民事欺诈甚至刑事犯罪。
合法的薅羊毛行为是消费者基于平台发布的优惠活动规则,通过正当方式领取并在真实交易中使用优惠券,该行为属于正常的消费行为,平台与消费者之间形成合法的合同关系,消费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如果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批量注册账号领取优惠券,或者伪造交易记录虚构消费行为套取平台优惠补贴,该行为则脱离了正常消费范畴,构成对平台的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实施欺诈行为的一方需要返还因欺诈行为获得的利益,造成平台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欺诈型薅羊毛行为还会构成刑事犯罪,最常见的是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司法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各种欺诈手段套取平台优惠券等财产性利益,数额达到当地诈骗罪入罪标准的,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平台发放的优惠券承载实际经济价值,具备财产性权益的属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保护的公私财物范畴,并非法外之地。
除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违规薅羊毛的行为还会承担相应的平台违约责任,平台有权根据用户协议的约定,对实施违规行为的账号采取封号、冻结账户余额、追回已发放优惠等措施。
即使薅羊毛的行为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平台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行为人返还不当得利,赔偿平台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判断薅羊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否为非法占有,客观上是否实施了欺诈手段,以及获取的财产性利益数额是否达到法定标准,三者缺一不可。
综上,区分优惠券薅羊毛是否违法的关键在行为方式,正常按规则享受优惠合法,通过欺诈手段套取优惠则需担责。数额达标还会构成诈骗罪,面临刑事处罚。消费者应遵守平台规则和法律规定,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