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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是什么意思

大律师网 2026-02-04    100人已阅读
导读:诽谤罪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名誉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立案标准包括捏造事实、散布行为、针对特定人及情节严重。量刑方面,根据刑法规定,犯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通常告诉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一、诽谤罪是什么意思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一罪名主要保护的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防止他人通过恶意编造虚假信息来损害自己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从构成要件来看,诽谤罪首先要求行为人存在捏造事实的行为,即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其次,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通过言语、文字等方式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再者,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虽然不一定要指名道姓,但能让公众推知指向特定对象。最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如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严重损害,致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后果。

  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该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一规定明确了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为打击诽谤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二、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这是诽谤罪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捏造事实的行为必须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不能是对真实事实的歪曲或夸大。

  第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是指在社会公开的扩散,通过言语、文字等方式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捏造的事实。散布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口头传播、书面传播、网络传播等。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只要能够将捏造的事实传播给不特定多数人,就构成散布行为。

  第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虽然不一定要指名道姓,但能从诽谤的内容上推知指向何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第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情节严重是构成诽谤罪的重要条件,一般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如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严重损害;致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后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会综合考虑诽谤行为造成的后果、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

  如果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也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这一规定针对信息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对网络诽谤行为进行了特别规制。

三、诽谤罪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犯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一量刑幅度体现了对诽谤行为的严厉打击,同时也考虑了犯罪情节的轻重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

  诽谤罪通常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被害人告诉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告诉才处理意味着被害人需要主动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才会受理案件。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被害人意愿的尊重,同时也避免了公权力对公民私生活的过度干预。

  如果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如引发群体性事件、引发公共秩序混乱、引发民族宗教冲突、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致使国家利益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等,则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这些情况下,诽谤行为已经超出了个人之间的恩怨纠纷,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需要公权力介入进行打击。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诽谤行为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会综合考虑诽谤行为造成的后果、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如果诽谤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导致他人名誉严重受损且精神遭受极大痛苦,或者诽谤行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并非个人单独实施,那么量刑可能会加重。

  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被害人权益的全面保护,确保在被害人无法行使告诉权的情况下,仍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诽谤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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