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标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持续超过24小时。这是判断非法拘禁行为是否达到刑事立案程度的基本时间要求。
2.行为标准: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捆绑等恶劣手段,或实施殴打、侮辱、虐待等行为。
即使拘禁时间未达24小时,但若行为手段恶劣,如使用暴力、侮辱等,也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3.结果标准:
非法拘禁行为导致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
非法拘禁行为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精神失常。
4.次数与人数标准:
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
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同一人,累计时间超过12小时的,也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5.目的与身份标准: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且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
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无论拘禁时间、手段、后果如何,均构成非法拘禁罪。
1.主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主观意图就是为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绑架扣押人质只是实现主观目的手段。
2.客观行为:
非法拘禁罪: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他人身体实施强制力拘束,也包括间接拘束,使他人不能或者明显难以离开、逃离。
绑架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绑架的行为应当具有强制性,一般都采取超强度的暴力等手段,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无法反抗和不敢反抗,一般在被害人掳离住所置于偏僻荒野之处,给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极大恐慌。
3.法定刑:
非法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用死刑。
绑架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以适用死刑。
4.实践中认定:
非法拘禁罪:行为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只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成立绑架罪。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构成绑架罪。
5.侵犯的客体:
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属单一客体。
绑架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属于复杂客体。
非法拘禁罪的基本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院根据拘禁时长、手段、后果及悔罪表现综合裁量。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法律规定必须从重处罚,通常不适用缓刑。多人共同作案、针对弱势群体实施拘禁的,也会加重处罚。
如果在拘禁过程中过失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处的伤害结果必须与拘禁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的,依法从重处罚。这体现对公权力滥用的零容忍态度,维护执法公正与公民权利。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